
香港 -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簡介
本計劃旨在吸引一些具有認可資歷的內地優秀人才和專業人才來港工作,以滿足本港人才的需要,提高香港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這些內地人才必須擁有本港缺乏或無法即時提供的專業知識和技能。輸入的人才必須能為本地企業的日常運作及有關的行業作出貢獻,以促進香港的經濟發展。計劃也適用於輸入藝術、文化、體育,以至飲食界的優才和專才,以鞏固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的地位。
申請資格及手續
如僱主在緊接遞交申請前的18個月內有一名非本地僱員曾成功地獲批予就業或培訓簽證/進入許可,便無須提交商業登記證影印本、
公司經濟狀況的證明文件影印本、有關公司背景詳情的文件、及適用於過去12個月內成立的新公司的詳細業務計劃。
一般來說,香港入境事務處可在僱用公司提交全部所需文件後四個星期內完成處理申請程序。
如果你符合「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的審批資格,你可以透過「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提出申請,以便來港參與公司的運作。香港入境事務處會按照該計劃的審批資格,處理你的來港工作申請。雖然您是有關公司的擁有人,但你仍須符合計劃的審批資格才能來港工作。
內地專業演藝人才因私來港作藝術文代方面的公開演出,不論在香港演出多少天,必須透過「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申請來港。表演者須持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進入許可標籤和內地當局簽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相關赴港簽注,方可來港演出。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申請必須由僱主提出,而僱主必須為本地註冊公司。
根據「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提供的業務發展計劃,並無硬性規定需要涵蓋的時間。但有關計劃必須顯示公司會就在港發展業務作長期性的投資及投入。
申請不獲批准,主要是由於未能符合「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的申請資格,例如僱用公司不能證明受聘人擁有本港缺乏的知識、技能或具備相關的工作經驗;或僱用公司給予受聘人的薪酬福利低於本地市場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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